根据《中共鹰潭市委、鹰潭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鹰发〔2010〕7号),保留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为市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(副县级)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;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(四)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(六)负责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内部分支机构;
(七)负责拟定增值收益分配方案;
(八)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(九)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:
Email:ytgjj@sohu.com
办公地址: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32号
服务热线:0701-6232066(市本级办公室) 0701-6258858(市本级归集科) 0701--6260160(市本级信贷科) 0701-3310921(贵溪市综合科)
0701-7183321(贵溪市信贷科) 0701-7183322(贵溪市归集科) 0701-5882035 (余江县综合科) 0701-6268996 (投拆电话)